发展规划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研究、科学研究服务、学术交流、市级以上职教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教育教学督查、专业评估、学科评价和升格职业大学筹备、学报编辑出版、高职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各处室和二级学院的规划工作;组织制定阶段性、专题性的发展规划,推进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评估总结的有关工作等。
2.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改革发展的研究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制定专项改革方案;负责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办学研究,对学校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定位的进行整体设计,提出拓展办学空间思路。负责学校升格职业大学和专业升本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及时跟踪国内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动态,结合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现状,关注并研究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事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负责编印《湖南财经工业职院学报》《高职教育信息》。
4.负责制定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指标体系的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对各部门月度和年度工作目标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5.牵头负责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含人社部门)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与管理、验收等工作。
6.负责专业评估、学科评价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评估、学科评价的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周期性专业评估和学科评价工作;切实做好学校评价体系工作。
7.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负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巡查工作;负责学校、各二级学院两级听评课制度运行与实施工作,督促各二级学院开展听评课活动。组织教学督导员开展每天例行的日常教学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反馈教学情况。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查通报的起草与发布工作。参与教务处组织的学生各类考试巡查、日常教学检查、教案检查评比、教研室检查评比等活动。组织行政督导员开展每天例行的日常行政、纪律、环境、卫生等巡查工作。
8.负责数据平台的建设与采集工作,对外上报数据的归口管理,对外发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年度报告。
9.负责学校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来信来电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准确上报、及时处理。
10.负责制定科研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编制与实施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及年度科研计划;制定与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11.负责日常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含教改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工作;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及档案管理;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审核工作;协助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管理;负责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知识产权与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科研工作考核与奖励;牵头负责各类人员职称申报科研成果初审工作。
12.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申报奖励、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工作;负责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科技成果奖申报、遴选推荐工作。
13.负责全校各类专利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发明人开展专利申报、登记、奖励以及专利保护;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知识产权归学校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保护。
14.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章程对学校各类学术事务开展决策、审议和咨询等工作。组织与管理学校学术交流活动。
15.负责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各种证书及文件的原件归档到学校档案室的工作;做好纸质期刊归档到学校档案室的工作;做好期刊电子数据归档的工作;做好其它文件及数据的归档工作。
16.负责本部门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日常考核管理、奖惩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网页维护与更新、资产管理、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7.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