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承接情况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绩效数据采集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承接任务(项目)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等单位
二、采集内容
1.绩效数据。请承接任务(项目)的单位(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登录地址:tizhipeiyou.36ve.com)填写任务(项目)绩效数据。
2.绩效报告。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总结本省域内2021年工作进展及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报告。
3.相关文件。请各地提交本地制订的落实《行动计划》的政策文件。
三、采集要求
1.请承接任务(项目)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绩效数据填报。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撰写的本省域年度绩效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司。将在我部官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专栏向社会公开各省年度绩效报告。
3.请各省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具体负责同志加入QQ工作群,每省不超过3人。
四、联系方式
职成司联系人及电话:卢昊,010-66096232
邮箱:luhao@mo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综合改革处,100816
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朱晓晖,010-57010738
QQ工作群:831373183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1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评建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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