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

时间:2017-12-11 09:05  来源:未知   作者:评建督导处  点击:

湘教通〔2017〕474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此次绩效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省各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高职院校)。

二、采集平台

使用教育部职成司主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专栏中的《行动计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采集。(网址:http://jihua.36ve.com/index.php/site/loginS)。各院校登录用户名为院校代码(附件1),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

三、采集要求

1、各院校登录“平台”后,对去年经学校认领的我省下发的任务(项目)开展绩效数据采集,同时上传学校《2017年度绩效总报告》、支持文件和典型案例。

2、绩效数据采集工作应具有延续性,注重与上一年度年报的比较分析。

3、各院校《2017年度绩效总报告》要围绕《湖南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7号)要求,参照承接任务(项目)绩效采集要点,基于绩效采集各项数据指标,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总结至少应包括行动计划实施总体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步打算等内容。

4、各院校要结合实际任务(项目)进展推荐典型案例,推荐数量不得少于1个,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我厅将遴选优质案例推选教育部。

5、各院校在“平台”的绩效数据采集工作须于2017年12月24日完成。各校在填报之前,务必先查看平台提供的用户手册或线上视频教程。

四、其他

1、各院校须确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绩效数据采集工作负责人和平台操作员各一名,并将相关信息(附件2)于2017年12月10日前发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

2、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人:肖帅,刘婕;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职成处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附件:1、各高职高专院校代码

2、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绩效数据采集工作联络人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评建督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