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2-11-28 10:34 来源:未知
作者:评建督导处 点击:次
湘教通〔2012〕634号
|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2年参加评估的7所院校采用教育部10月发布的V2.11a001单机版进行采集,数据核准无误后导入网络平台。其他院校直接使用“湖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采集数据。
各校在采集数据过程中,要制定好采集规则,规范课程编号、专业方向编号等基础性内容;全校各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根据各自权限进入“网络平台”,填写和浏览相应的表格;对基层上报的数据,采集负责部门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汇总上报,确保采集的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及时。
(二)数据光盘一式一份,内容为平台数据文件(XXXXX_YYYY_状态数据V2.12a001.xls)。光盘上要贴有专用的圆形不干胶标签,标签上注明“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及学校代码、学校名称、报送日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校须于12月14日前将报送公文和数据光盘送交我厅职成处(办公楼906室)。
联系人:邹志贤,电话:0731-84714893,13875980498,传真:0731-82204507,Email:54713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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