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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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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立项的湖南省高职院校 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网

时间:2014-04-22 09:07  来源:未知   作者:评建督导处  点击:

各有关高职院校:为进一步推动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保证专业建设目标实现,我厅拟启动2013年立项的示范性特色专业方案网上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2014年4月

二、论证依据:《湖南省高职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论证评审指标与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论证标准》)

三、论证办法:本次论证将通过网络空间,聘请省内外同行专家,对照《论证标准》进行独立评分,论证通过的专业方可启动建设。2013年立项的示范性特色专业要对照《论证标准》就本专业建设方案广泛开展研讨,进行认真修改,并建立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专题空间,上传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任务书、现行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和其它建设支撑材料,于2014年3月30前将空间地址报送至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附件:湖南省高职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方案论证评审指标与评分标准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湖南省高职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

方案论证评审指标与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等级
A B C D
1.0 0.8 0.6 0.4
1.专业建设定位与目标︵15分︶ 1.1专业定位 专业定位的依据、途径和方法设计科学;专业服务的产业(行业)明确,就业岗位指向明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区域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与要求。 10



1.2专业建设目标 通过示范性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在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办学条件、服务与辐射、学生就业与创业等方面,能够达到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高度。 5



2.专业建设内容与措施︵40分︶ 2.1建设思路 建设思路清晰,方向正确,能有力的指引目标达成。 6



2.2建设方式 充分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建设,创新建设机制与模式;合作企业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典型性;行业企业参与面广、参与度高,能形成校企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 8



2.3建设内容 总体建设目标与申报项目时承诺的目标一致;分项建设目标能支撑总体建设目标,细分度高,建设内容符合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分年度建设目标清晰,有明显的层级递进,评价点明确,可考察度高。 8



课程体系设置符合岗位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对人才培养定位中提出的职业素质的养成及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保障有力、支撑明显;教学团队、实践教学条件、专业教学资源、管理制度等教学保障条件配置合理,利用率高,能够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8



2.4建设措施 建设措施根据项目建设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和项目特点,找准了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重点;建设措施系统全面,具体明确,能有效支撑和保障建设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 10



3.专业建设预期成效︵20分︶ 3.1示范性 能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建设成果,示范点明确,建设模式和物化成果可引领全省同类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并供其它专业借鉴和利用。 10



3.2创新性 建设成果具有创新性,能解决目前相关专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10



4.建设环境︵13分︶ 4.1管理支持 学校建立利于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人、财、物管理制度,进入湖南省 “湖南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实现专业建设的常态化管理。 7



4.2机制建设 形成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学校间通力合作,学校与社会共建的长效建设机制,保证专业的可持续建设与更新。 6



5.经费预算︵7分︶ 5.1经费配套与配置 学校至少按省级财政经费的1:1配套到位;经费分配预算合理,可执行度高;软件建设经费不少于总建设费用的50%,且能重点投入关键领域与关键项目,预期效益明显。 7



6.方案的结构与文字表述︵5分︶ 6.1方案结构 方案结构完整,条理性强。 3



6.2文字表述 语言表述精炼、用词准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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