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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时间:2013-05-22 10:38  来源:未知   作者:评建督导处  点击:

按照 “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根据湖南产业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紧密、培养模式先进、办学条件优良、就业优势明显”的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高职示范性特色专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打造湖南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引领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发展。

一、形成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行业内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等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及相关制度,紧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瞄准湖南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的高端技术岗位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时关注与专业相关产业的新岗位、新要求,实时跟踪最前沿、最关键技术,调整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形成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二、形成互利共赢、充满活力的校企合作机制

全面构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采取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方式,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与专业相关产业领域内拥有最前沿技术、最强综合实力的企业合作,共同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校园文化与职业文化、共管毕业生就业,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培互聘,合作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形成能引领相关专业教学改革的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织教学,共同评价学生,突出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创业就业能力的培养;全面推行“工学交替”,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习实训基地,强化生产性实训与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生产性实习实训(顶岗实习除外)比例达实践教学总课时的60%;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知名企业合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创新评价方式,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会机构参与评价的多元质量评价模式。

四、全面构建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成长规律的课程体系

形成与相关产业高端技术岗位要求相适应,以学生获得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职业活动为主体,知识、技能、态度有效融合的课程体系。以典型的工作任务、项目(案例)、工作过程等为线索,确定课程结构;以专业核心技能和最前沿的技术为主线,整合知识、技能和态度,遴选课程内容;以典型产品(项目、案例)为载体,设计教学组织形式;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实时引入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和国际通用的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标准,动态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深入开展项目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以做为核心,真正实现“教、学、做合一”。

五、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教学团队

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实行教师岗位管理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兼职教师聘用标准、新进教师准入实施细则,建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兼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培训,选拔、引进或聘任(聘用)具有行业背景、专业实践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学专家和掌握最前沿技术与关键技术、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知名现场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有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2名以上;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能主讲两门核心课程、掌握行业企业前沿技术的骨干教师占本专业专任教师的50%以上;采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国内培训、国外学习、校企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专任教师的培养培训,教师培训面达100%;建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和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和生产一线实践;参加境外学习的教师比例不低于50%;“双师型”教师达100%,取得与任教专业对口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不低于60%,本专业正高职称在岗教师不少于2名;鼓励支持教师参与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社会服务等,并将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的依据;鼓励支持教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至少获得1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至少有4项省级以上教研教改或科研课题;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由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学时比例达到50%;建成有现场专家参与的“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六、建设设备先进、功能完备、工位足够的实践教学条件

按照 “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创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建设“校中厂”、“厂中校”等,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人才培养面向的岗位都有对口的顶岗实习岗位;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原则,积极探索教学型实训基地的建设模式,建设真实、仿真的项目教室、现场教室等,专业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项目开出率达100%;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技术含量高,基本达到合作企业现场生产设备的先进水平;校企合作系统设计与实施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时间达专业课时总数的50%以上(面向三产类专业40%以上);在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与建设中,引入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与职业文化;实训基地课余周开放时间14小时以上,并有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实习实训和技能训练。

七、建设优质共享的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

以优质数字化资源建设为载体,以课程为主要表现形式,以素材资源为补充,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开展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内容涵盖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其中,学历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网络课程、测评系统等内容;职业培训资源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培训网络课程、测评系统等内容。通过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持续更新等方式,为职业院校师生、企业和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检索、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就业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建立网络互动交流平台,教师上传教学资料,学生上传学习资料,实现教学和学习资料共享;5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实行数字化教学。

八、形成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的、开放的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教育技术推行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学分制与弹性学制,全面建立适应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要求的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形成根据市场需要实时调整教学内容的机制,科学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的内容和课时比例;积极探索选课制、分阶段完成学业等教学组织模式;鼓励学生在合作企业学习专业课程,实现学生在合作企业完成专业课程学分;把学生满意率、企业满意率、社会满意率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为评价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顶岗实习跟踪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实施顶岗实习质量管理;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关注毕业生群体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

九、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

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不得少于600人(农林、地矿和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少于360人)。在校学生在职业发展规划、预就业创业、企业实习、技术改造、产品生产开发、技能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专业技能合格率达100%,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5%以上,对口就业率90%以上,企业满意度95%以上,收入明显高于省内同类专业毕业生收入水平;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放教育资源,面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开发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项目,积极承接企业新员工培训、企业员工转岗培训、企业员工新技术培训,以及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培训,每年社会培训人次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数量的2倍;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资源,校企合作建立技术应用中心、产学研结合基地,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领行业企业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为产业升级服务。每年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10项,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50万元(面向三产类专业不少于20万元)。

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性特色专业代表湖南高职院校同类专业建设的最高水平,能为相关院校专业改革发展提供指导和可供借鉴的经验,成为专业教学改革创新的示范、办出特色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建设期内,指导5个以上同类院校相关专业的建设,为相关院校培训专业教师100人次以上;在相关产业领域内有广泛的影响,主持或参与制订相关产业领域内行业企业岗位标准或技术标准5个以上;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标准、以及至少5门以上核心课程全部资源向全省职业院校免费开放,至少3门以上核心课程资源向全国推广;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承接外校教师培训和学生实习实训不少于100人次/年;每年直接招收或交流境外学生20-30名,国际交流经验向同类院校推广;每年向主管部门、同类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发布一次改革成果,举办一次现场观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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